消防3C认证简介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推动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在"科学、公正、严谨、规范"的基础上开展,在公安部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01年1月4日批复成立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承担消防产品认证和质量信息管理职能。2002年11月15日,在公安部礼堂举行了中心成立揭牌仪式,2002年12月13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成立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通知》。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授权与认可,依法开展消防产品认证、技术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中心由公安部消防局实施领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目前,合格评定中心中心主要对火灾报警产品、消防水带产品、喷水灭火产品、泡沫灭火产品、灭火剂产品、消防装备产品、建筑耐火构件产品、汽车消防车等实施强制性认证;对灭火器、防火门、消火栓、消防枪炮、消防接口、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阻燃材料、可燃气体报警设备、水雾滴灭火设备、自动寻的喷水灭火装置、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预作用报警阀组等实施质量认证,共涉及113种消防产品;对新研制的、且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实施技术鉴定;承担消防产品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和公安部政府网站"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的运行、管理工作。
中心将消防产品检验工作,分包给已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按有关规定对其承担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实施监督。
中心始终恪守"客户至上、诚信第一"的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承诺,贯彻"依法执业、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公正、客观、规范、严谨、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消防安全,向社会各界提供客观、及时、准确的消防产品合格评定结论。